鏡子里的我:葡萄般的眼睛,月亮似的嘴巴,奶油似的牙齒,看起來是個很可愛的小女孩??墒?,我有很多“罪行”哦!請聽我細細道來。
第一項罪名:“馬虎罪”。
“哎!又馬虎了!”我捧著明明可以考90分,但只考了70的試卷唉聲嘆氣。這馬虎真是害人不償命呀!有一次考語文,卷子一發(fā),我一看,就不屑一顧:“這也太簡單了!”于是我就開始“刷刷刷“地答題,最后卷子最完我也沒有檢查就交卷了,等到卷子發(fā)下來。我一看,傻眼了,??!簡單的全錯了!
第二項罪名:“丟三落四罪”。
呀!我的數(shù)學(xué)黃岡又不見了!我第N次叫起來,“哎!“媽媽說,“你怎么不把你自己弄丟了呢?”我不以為然地笑了,心想:那還不至于吧!
這就是我,一個稱不上完美,但還算可以的人,嘻嘻!我喜歡我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