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深沉,萬家燈火變成稀稀疏琉的螢火,與天上的繁星遙相輝映。
剛剛摘下紅領巾的初三學生薇子坐在燈下,面對著《法律常識讀本》凝思,往事如潮,在心胸回蕩。她信手鋪開信紙,給當邊防軍的哥哥寫一封信。
哥哥:
您好!
今日對于全家來講可算是個喜慶的日子—終于收到你參軍入伍后的第一封家書。媽媽看后悄悄地抹著眼淚,這淚水飽含著多少柔情,多少思念。
此時已近凌晨。夜,多么寧靜,千萬個家庭已進入甜美的夢鄉(xiāng),靜靜地共享和平與幸福。沒有槍炮聲的驚擾,沒有侵略者的恐嚇。哥哥,想象著這一切,作為軍人的你,豈能不感到自豪?豈能不為曾經(jīng)產(chǎn)生的“當兵沒出息”的糊涂觀念而啞然失笑?
十月份,秋季征兵幵始了。哥哥你已年滿18,身體又符合征兵條件,但你卻不愿進行兵役登記,不想報名參軍。當時你的想法是:“當兵沒出息,賺不了錢。”爸爸媽媽也舍不得讓你走—你是家中唯一的男孩呀。為了躲避征兵辦的催促,你躲到北京奶奶家住了下來。
咱們兄妹倆手足情深,我也不愿你離家去當兵。但是我正學習著《法律常識讀本》,知道逃避兵役是違法的行為,應該勸阻說服。我感到很矛盾,把書本上有關兵役法的部分翻來覆去地細細閱讀,深深思索,重要的章節(jié)幾乎快背下來了??紤]了好幾次,我終于認識到“先有綠葉后有花,先有祖國后有家”的道理,毅然決定說服爸爸媽媽應以國事為重,動員你服從國家需要,響應征兵的召喚,履行公民的神圣義務。
征兵辦的同志再次上門詢問你的去向,得不到明確的答案。爸爸媽媽憂心忡忡,一籌莫展。我惴惴不安地開了口:“還是讓哥回來參軍吧。”
“你懂什么!小孩子家亂插嘴!”坐在沙發(fā)上織毛衣的媽媽不耐煩地訓斥我。
我一時語塞,但還是鼓足勇氣,說:“爸媽,咱們應該支持哥哥去參軍。保衛(wèi)祖國、抵抗侵略,是公民的神圣職責。有國必有防,有防必有軍,有軍就得有人去當兵。如果大家都只顧一己一家的利益,拒絕服兵役,那不但是自私的,而且到頭來這利益也沒有保障。”
“讓你哥在北京繼續(xù)避一避,等風頭過了再讓他回來就沒事了。”爸爸還在幻想的王國中自我安慰。
“這就是違反兵役法的行為。”我非常嚴肅地說,“兵役法上有規(guī)定,為了維護法律的蓴嚴,對逃避、拒絕服兵役的人,將給予懲處。”
爸爸媽媽半信半疑地看著我,于是我索性拿出《法律常識讀本》,和他們一起細看。
那天晚上當我從夢中醒來時,看見父母房中仍亮著燈。他們在回味,他們在思索,終于想通了,第二天就打電報叫你回來。
哥哥,你從北京回來以后,父母還未怎么勸你,你就同意去參軍。但我知道,這一切只為一個字:“孝”。那你何不再想想“忠”呢?當時我曾對你說:“每個人都有兩個母親,一位是孕育血肉的親生母親,一位是賜予安寧和幸福的祖國母親,哥哥,既然你可以對親生母親盡孝,又為何不能心甘情愿地為祖國母親盡忠呢?”哥哥;你真好,真不愧為80年代新一輩,你欣然接受了我們的意見,決心報名參軍,做一個守法盡責的好公民。你想,我當時該有多么高興啊!
哥哥,家中的事你不必掛念,我會多承擔一些家務,以減少你的后顧之憂。爸爸媽媽身體狀況、工作情況都好,只是常常惦記你,他們讓我轉告你:安心服役,干出成績,為國增光,為家添彩。
暫寫至此,有空請多寫信回家。祝
冬安!
妹:薇
1997.7.30
寫完信,薇子舒了口氣,上床進入了夢鄉(xiāng):哥哥穿著嶄新筆挺的軍裝,守衛(wèi)在袓國的邊陲,胸前的軍功章,在陽光的照耀下,閃爍著耀眼的金光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