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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福爾摩斯》讀后感

有一句名言“理想的書籍,是智慧的鑰匙。”是托爾斯泰寫的。我小時候不太愛讀書,后來上學(xué)時我才慢慢的要看書了。我現(xiàn)在的書柜都有很多書有、《怪物大師》、《查理九世》、《福爾摩斯》……

我最喜歡看的就是。因為里面是講破案的事,你看完了第一頁,你知道了案子的內(nèi)容,你會想知道接下來是怎么樣的。你就會迫不及待的翻開第二頁來看。這本書講了三個故事:一個是《血字的研究》,一個是《四簽字》,還有一個是《巴斯克維爾的獵犬》。

在《血字的研究》里我認識了歇洛克·福爾摩斯先生和華生醫(yī)生。福爾摩斯一見到華生就知道他來自阿富汗,是一名軍醫(yī),這使我很驚訝。原來,福爾摩斯看華生像名醫(yī)生,卻有幾分軍人的氣質(zhì),顯然是軍醫(yī)。從華生的臉色黧黑,胳膊的受傷情況看出他在阿富汗呆過。

我看了《血字的研究》后更加佩服福爾摩斯了,在這個故事里,福爾摩斯在作案現(xiàn)場的泥地里發(fā)現(xiàn)了一串相同的腳印,他看到這些腳印就知道此人20歲左右,臉色發(fā)紅,右手指甲偏長,是個車夫,抽印度雪茄。福爾摩斯利用這些信息找到了作案的兇手。

從《血字的研究》和《四簽字》里,我知道福爾摩斯是一位善于觀察的偵探,他常常能抓住別人不注意的小細節(jié),發(fā)現(xiàn)破案的關(guān)鍵線索,這使他能一次又一次的神奇破案。

這只是《福爾摩斯》的第一章《血字的研究》,后來的幾章跟加精彩,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去讀讀看,讀后你一定會被《福爾摩斯》迷上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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