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道德觀念出發(fā),安娜這種拋夫“棄子”的做法確實不當,當然她沒有拋棄自己的兒子,只是她的丈夫亞歷山德羅維奇不愿成全她的母愛罷了。這就是懲罰,以至于她的慘死也成了宗教懲罰的象征,對這種違背道德做法的懲罰。即便安娜對大她20歲的丈夫沒有一點感情,而對伏倫斯基是真正的愛戀,也為世俗和上流社會所不容。安娜處在夾縫中,后來安娜懷孕生女兒時險些送命,之后兩人去了國外,幾年后回到莫斯科,在伏倫斯基一再要求下,安娜給丈夫寫信要求離婚,丈夫不肯,她被丈夫和兒子看不起,被上流社會摒棄。在這種狀況下,她不斷猜忌,以至于陷入了思想混亂,懷疑伏倫斯基對她的愛,于是她毀掉了自己……
而吉蒂最后與列文成婚,過上了幸福的生活,而伏倫斯基則傷心欲絕,為了處理掉沒有意義的生命參加了塞爾維亞戰(zhàn)爭。亞歷山德羅維奇的不忠,使得陶麗差點與他離婚,而最后陶麗變賣自己的家產還幫他還了高利貸,于是和好如初……
合上書本,印象最深刻的是列文。可是列夫托爾斯泰為什么選擇安娜作為主人公,他到底想要表達的是什么?對自由戀愛的提倡,還是上流社會的諷刺批判,抑或是對女性不忠的宗教審判?但為什么描寫安娜的時候又著重描述了列文的生活、思想。我總覺得列文是作者自己的化身,列文的成長是作者自己思想的成長的縮影吧。
安娜和伏倫斯基因為愛情,彼此放棄了上流社會的地位,放棄了好名聲,好前程;因為愛情,陷入了一種萬人不容的狀態(tài),以至于最后各自走向毀滅……
這樣,值得嗎?究竟愛是什么?
我欣賞為愛,義無反顧;但不贊同。一切以愛的名義的自私、背叛,都是不負責。愛是責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