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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記

這個暑假,媽媽給我買了一本《福爾摩斯探案集》。這是我看的第一本關于偵破的書。讀完我很佩服福爾摩斯,因為他太厲害了!連警察都對他五體投地。故事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《血字的研究》這個故事。福爾摩斯在殺人現(xiàn)場的墻上見到血寫的單詞時,其他警察只是站著東猜猜西猜猜,只有他迅速拿出卷尺和放大鏡開始檢查血字。他一會測量墻壁,一會又趴在地上研究塵土。他檢查了近20分鐘,又把每個字母都仔細地看一遍,才收起工具。他如此認真、嚴謹真令人敬佩!而且他比警察更厲害的是,他只需要在尸體上摸一摸、按一按、聞一聞就能夠判斷出死者是被毒死的,太厲害了!說明他的經(jīng)驗和知識非常豐富。我想,他一定是個非常喜歡看書的人。我很喜歡這本書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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